選課相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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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課相關
全校共同課程及通識領域課程修習規定:
A、共同課程(共16學分)
1.跨域專業學術英文(一):文本解析與書寫英文/跨域專業學術英文(二):思辨與表達/跨域專業學術英文(三):跨文化溝通與表達(6學分):大一分上、下學期各修習2學分,大二下學期修習2學分。英文課程免修規定請至語文中心網頁查詢
https://ltrc.ncnu.edu.tw/web/law/law.jsp?cp_id=CP1668387158482
。
2.中文思辨與表達一:閱讀書寫/中文思辨與表達二:多元應用(4學分):大一分上、下學期修習,各2學分,共4學分。
3.資訊科技(1學分):上學期修課,不分學系上課。
4.社會服務學習(1學分):下學期修課,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,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。
5.大一體育(2學分):大一上學期依所屬學系分班上課,無特殊原因不得跨班選課;大一下學期依運動項目分班,自由選課。每學期各0.5學分。因身心障礙不適合基礎體適能課程者得選擇適應體育班。
6.特色運動(2學分):畢業前應修至少2項特色運動(含射箭、船艇、高爾夫球、游泳、運動舞蹈、網球及戶外探索教育)。自二年級起始得選課,每學期限修一項。因身心障礙不適合特色運動課程者得選擇適應體育班。
B.通識領域課程(共15學分):分人文、社會、自然及特色通識四領域。
C.通識講座:應於畢業前至少出席6場通識講座。
選課辦法:
第一至第三學年不得少於12 學分,並不得多於25 學分;若因情況特殊,經系主任核可者,得於當學期加選1 至3 科或減選1 至2 科,第四學年校內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(本校學則第15 條)
研究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依各系所修業規則規定(本校學則第15 條)
延修生註冊者校內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,違反者應於限期內辦理休學及離校手續,逾期未辦理或其休學期限已屆滿者,以未選課論。(本校學則第33 條)
學分超修規定:
依本校學則第十五條規定,學士班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,不得多於25學分,學生若因情況特殊,經系主任核可者,得於當學期加選一至三科。符合下述情形之一,得以超修。
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前20%以上者。
獲准修讀輔系、雙主修、學分學程、教育學程且未放棄修讀者。
轉學生、轉系生應補修學分數頗多。
最高年級學生,不超修則無法如期畢業。
其他原因:______________________
人工加選流程
人工加退選期間由學生自行找開課教師取得加選授權碼→於開放網路人工加退選課程期間進入【教務系統】→左側選單進入【課程加選授權碼輸入】→輸入「開課號」找到課程後輸入加選 「授權碼」即完成加選。
選課結果確認
人工加退選結束後註冊課務組不再印製選課證明單,學生應於各階段選課程分發後,請至網路選課系統查詢選課結果,以確認所選科目及學分數無誤。
選課結果若有誤,請至新世代校務系統列印選課結果證明單,於期限內送至註冊課務組辦理,逾期未提出更正者即視同無誤。
超修課程申請
新世代校務系統→學生專區→線上選課→申請表列印(超修申請表)→填入欲超修課號及課程名稱後『列印』申請表紙本,經任課教師、導師及所屬系(所)主任簽章核可後,將超修申請單送註冊課務組登錄系統。
校際選課申請
請詳閱校際選課辦法後,逕自新世代校務系統→學生專區→線上選課→校際選課申請→填入欲修習學校校名、科系、課程名稱後『列印』申請表,紙本經所屬系所及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簽章核可後,持校際選課單向他校辦理選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