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 第1學期 學士班學生申請提前畢業
113學年度 第1學期 學士班學生申請提前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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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學士班學生至113學年度第1學期止修業滿3 年,修滿本系應修學分並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,得申請提前畢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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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。該學期如修習課程皆為0學分,各科成績仍應達80分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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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平均成績名次在本系同班學生數百分之10以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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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實習年限者,已實習及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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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學系如有較前三項更嚴格之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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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日期: 113年11月04日(星期一)起至11月18日(星期一)止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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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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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畢業申請表。(請自行下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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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成績單正本。